本报讯 探索开展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机制试点,推进落实“17+13+X”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推进实施长三角地区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4月8日,2020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发布。
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安徽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安徽省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规范待遇保障清单管理,加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探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探索开展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待遇保障机制试点,动态调整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
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安徽省将完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推进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推进落实“17+13+X”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开展部分常用药品及非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
同时,完善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规程,全面实现通过国家平台开展异地在线备案转诊和直接结算,扩大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范围,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建立全省一体化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实施长三角地区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
安徽省还将做好新冠肺炎临时综合保障服务。制定并实施疫情期间特殊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方式,切实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医保结算工作。 (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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