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9日12时,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省空气质量联合会商意见,12月29日午后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
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12月29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各有关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有序解除市级预警并做好相关工作。
随后,12月29日下午,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的通知》,从12月29日14时起解除合肥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此前在12月24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预警范围为全省除黄山外的15个市,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李孝林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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