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废水直接排放至长江,严重污染长江环境。2018年8月31日,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5年初至2017年3月间,枞阳县某植物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违反环评报告“严禁生产污水外排”的要求,以厂区补水名义逃避监管私自建设连接厂区污水池与长江的管道,管道枯水期时长约100米,涨水期约10米。该企业员工利用管道多次向长江中直接排放废水。经枞阳县环保局、安徽汇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厂区内连接管道的污水池及管道内残留的污水取样鉴定,废水中含有总铬、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及挥发酚,均属于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
迎江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内部联动机制,指定由公诉、民行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引导侦查取证并委托安庆梅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含铬废水的污染范围、对环境的损害程度及需要承担的生态环境恢复责任等先后进行了多次调查监测。
9月20日上午,迎江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判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枞阳某某农植物纤维制造有限公司偿付生态环境损害折合人民币432116.92元。
“安庆是沿江城市,长江是母亲河。”迎江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副部长余胜肯定地说道,“水源安全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城市的发展,是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企业污水入江,这可不是小事。”
张芳 林美琳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林春生)“以前隔三岔五停电,现在用电正常,电压也很稳了。”9月19日上午,枞阳县骏腾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吴胜先说起...
枞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枞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