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校教练员,竟然驾驶已过报废期限的教练车上路行驶,并且还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22日,记者从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教练员已被作出罚款1000元、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吊销其驾驶证处罚。
20日9时30分,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206国道高河刑警责任区中队附近路段发生两车追尾事故。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是一起两车追尾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遂要求双方出示驾驶证件,准备按简易程序予以处理,可是,在信息登记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当事的皖H39XX学教练车行驶证,赫然登记强制报废期止于2019年1月14日,民警随即对车辆信息进行了查询,确认该教练车为报废车辆。
据该教练车驾驶员张某某交代,挂靠在该县某驾校的该教练车,为其自己所有,虽为报废车辆,但想着车身印有驾校字样,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发生了交通事故。郑生发胡玉堂
新闻推荐
本报讯怀宁县坚持提前谋划、提前拆迁、提前招标、提前完工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2019年度各项水利民生工程,农历年刚过,各...
怀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怀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