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翔
8月3日,市人社局在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上线时,有两位市民同时反映:市清怡纺织厂克扣职工工资,两位反映人均希望能向劳动保障部门讨个说法。近日,该厂答复,即将补发当事人工资。
【当事人】
工资被扣 感到不满
8月3日,第一位市民反映说,其妻子原在清怡纺织厂上班,因家中有事和身体原因休息了几个月,厂里开始说只扣一个月的工资,他们想想也就算了,后来厂里却说要扣除二个月的工资,他们感到不满。
该市民说,现在妻子身体好些了,想去上班,可厂里却说,工资按现在上班算起,上一个月算一个月,其认为十分不公。
当天上线的市人社局的领导回复说,该企业的这种回答肯定是不合适,下线后他们将把此事交给劳动监察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另一位女性市民反映:她与丈夫均在清怡纺织厂上班,进厂时说是试用期一个月,做得了就做,做不了就辞工,月薪二千元,后来她丈夫做了一个月想辞工,厂里却不批,还说,你既然来了就要做一年,不然不准走人。
该女子还说,他们在厂里每天工作十个小时,而且一个月只有一天假。后来他们夫妇都不做了,厂里就按一个月八百块钱工资结算。去厂里讨说法,工厂负责人说,就算到劳动部门去告他们也不怕。
【劳动监察】
被调查的企业拒不配合
9月21日,记者在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下线当天,宜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去了这家企业进行调查,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这家单位不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料,而只是口头答复,扣一个月的工资是执行他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为查清事实,宜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向这家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在三天之内依法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大队接受调查,但是该单位并没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随后,宜秀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市劳动监察支队汇报了有关情况。
8月15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启动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安庆市工商联通报了该企业的相关情况。但是市工商联协调后,该企业仍然没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鉴于该单位的行为,宜秀区人社局于8月23日向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8月26日之前按照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相关书面材料。但是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这家单位依然没有进行整改,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的调查处理。
因此,根据该单位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举证等情况,市人社局表示:根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的规定,将会依据对劳动者的调查和相关事实,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相关进展】
已经协调并将补发工资
9月21日,安庆市清怡纺织厂负责行政的何副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宜秀区劳动监察部门上报了相关材料,日前还在宜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当事人进行调解。目前,他们已经通知了厂里财务室进行制表,等做好后会通知当事人来厂里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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