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翔)9月19日,市国税局在安庆广播电视台1584上线时,有出租车驾驶员咨询:从下个月开始,以前归地税管理的税收改为国税,是否仍像地税一样税收全免?如由国税管理,出租车的发票该如何领购和使用?
当天上线的市国税局领导答复说,根据国务院决定,安徽省从10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相应的主管税务部门也由地税局调整到国税局。对于出租车领域,自2011年底开始,起征点由5000元调整到2万元。调整后的营业税起征点与现在增值税起征点一样,所以出租车驾驶员营改增之后,仍然不需要交税。出租车发票的领购程序,也与之前一样,还是在各自的出租车公司领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手中还有地税局的发票,到年底以前仍然还可以使用,明年起将全部开始启用国税的出租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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