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刘某与父亲签订了一份一次性给付赡养费的协议,父亲因病住院后,因生活拮据要求儿子给付医疗费及生活费,被儿子以“买断”赡养费拒绝,无奈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医疗费5000元,每年给付生活费2000元。(《安庆晚报》4月17日)
总以为孝心无价,可现实却颠覆了我的看法。在某些人眼里孝心是有价的,价值多少,在刘某那里值五万。一份父子协议,以五万元的价格一次性地将父亲老年时的赡养费买断,从此父亲的生活起居生老病死均与自己无关。可我在看新闻时,生生对那“买断”二字如哽在喉,怎么看怎么不舒服,恍惚了半天竟有种心酸心疼等复杂的情感。
想必“买断”这个词现时的我们必较熟悉,比如某企业经营不行了,一个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一次性地买断职工工龄,从此这个职工就与企业毫无瓜葛,往后的日子里只能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形同陌路,往日的情义也就随之一笔勾销。某种程度上这是市场的法则,但也多少显示了无情无义。不过企业所谓的”买断“是有法律依据的,大多是依据劳动合同行事的,也就是说职工与企业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可以延续,也可以中止,可父子间的一份赡养“买断“也能断得了父子间血脉相连的亲情?原本父子间是没有契约关系的,有的只是责任与义务。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有责任将孩子抚养成人,而当父母年老体衰时,子女就有了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是不可推卸的,更不可能以一份私下约定就了却一切赡养义务。
当赡养可以买断的时候,孝心就有了折扣。表面看五万元是付了孝心费,可是这种明码标价式的孝心付出就像菜市场上的讨价还价,钱货两清,买卖公平,谁也不欠谁。能够买断的孝心是一种什么样的孝心?换句话说:孝心可以买断吗?显然是不能的,不论是从法律上而言,还是从伦理上来说,既不合法,也不合乎伦理,这是一种十足的滑稽剧,目的在于尽可能地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此我想当被“买断”的父亲起诉儿子时,不仅儿子尴尬,老人伤心气愤,也让社会公认的伦理受了伤。
好在法官支持了老人的起诉,刘某须每年给付刘老汉赡养费2000元,并认定对刘老汉今后医疗费支出有依法给付的义务。这样的判决虽让人欣慰,但转念一想,当疾病在身且生活拮据的父亲需要通过法律来讨要自己的权利时,这又是一种怎样的无奈,一种怎样的心酸?我们都生为人子,当我们的父母年老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给予他们一种稳定的安心的有预期的晚年。也许我们本身也不易,也要面对各种生活压力与生活成本的上升,但是我们毕竟年轻,还有能力应对这些,而老父老母们在年复一年的日升月落中让时光淘空了他们的身体,他们这时是最需要照顾的人。所以面对晚景的老父老母,赡养不能“买断”,孝心也不能打折,相对于买断的赡养,我看孝心还是细水长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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