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民陈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不久前,我在网上购买了一件衣服。到货后,快递公司将包裹交给物业保管。而物业公司又将所有包裹堆放在一起,由业主自行领取。我的包裹被他人领走后,至今下落不明。请《安庆晚报》帮忙咨询,像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跑腿记者 付玉
郭禹红律师告诉记者,虽然物业公司是无偿保管包裹,但其在未核实业主身份情况下,由业主自行挑选包裹,导致陈女士的包裹被冒领,物业公司存在过错。“根据合同法《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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