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日起,安庆市将集中开展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同步开展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职工人数等的将给予经济处罚。
此次申报稽核范围是:市本级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申报稽核内容为:2016年3月参保单位实有职工人数,以及2015年参保单位月均职工工资额和职工本人月均工资收入。其中,参保单位申报的人数、缴费基数、全员全险种参保情况,以及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公示情况等,是本次稽核的重点。
参保单位应在4月20日前,凭单位介绍信、移动磁盘,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领取资料,拷贝电子数据。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将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参保单位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涉嫌少报、漏报和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将列为市人社部门2016年度实地稽核重点对象。一经查实,将给予经济处罚。
(记者 徐侃 通讯员 吴祚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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