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燕 记者 周国庆)8月23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五名退休职工共同起诉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案件。案件经过审理,最终判处确认被告市人社局对五名原告寄交的《报告》不予回复的行为违法。
五名原告诉称:其五人系安庆市水电工程公司退休职工,均在单位改制前退休。该单位成立于1952年3月,2004年10月被安庆市市委、政府办公室定位事改企转制的70个单位之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相关政策,退休工资应由市人社局发放,可该局只按原退休工资的70%发放,至今尚欠6年零2个月的30%差额未发放。五原告于2016年2月1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市人社局寄送关于不发30%差额工资事宜的报告,市人社局于2016年2月5日签收,但一直未给予五名原告任何回复。
被告认为,其根据规定,给退休职工发放70%的养老金。对于原告的报告请求事项不属于被告的职责范围,没有对原告进行回复,而是口头与原告单位安庆市水利局进行了沟通。
经审理查明,被告在原告向法院起诉之前一直未对原告的报告进行回复,对原告单位安庆市水利局的书面咨询也未予回复。被告作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五原告向其咨询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费发放事宜属于其职责范围。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的报告不予回复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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