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善龙 记者 王虎)11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安庆市医疗救助实现“扩面提标”,通过有序扩大救助范围、不断完善救助方式和适度提高救助比例等,缓解困难群众“不能承受之重”。
今年,安庆市再次修订《安庆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首次将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等群体纳入救助范围,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更加全面。
所设置的三种救助方式:一是资助参合参保。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新农合或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二是门诊救助。对重点救助对象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者给予救助。三是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行零起付线救助。
在救助比例上,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保险报销后,特困供养人员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不低于9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按不低于70%比例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以上部分按70%比例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救助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比例救助,各类对象年度累计救助限额均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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