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4月15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对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安庆晚报》4月19日)
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医保基金,俨然成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某些不法工作人员和一些参保人员随时咬上一口的“唐僧肉”。从表面上看这似乎不影响他人,但医保基金是劳动者们努力缴纳的救命钱,对其下手,这对每位缴纳者的利益都是一种损害。若让其蔓延,将影响我们医保制度的走向并让老百姓的看病难和看病贵更加恶化。对于这种涉嫌诈骗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出台有关细则,对举报欺诈骗保的“吹哨人”给予奖励,以此来补齐织牢医保基金的防护网,可谓及时而又必要。
可以说,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在某些医院已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虽然较为隐蔽,但其中每个环节都有医疗部门和一些社会主体参与其中。虽然有些环节执法者视线难以到达,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医疗部门、医药部门的业内人士、媒体和患者等,这些主体的视线都可以覆盖医保基金的一部分,综合起来,就几乎能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全覆盖。故此,政府部门在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的同时,要尽快完善机制、落实措施、畅通渠道,建立多元主体参与,调动医护人员、媒体、患者等知情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欺诈骗保行为,进行举报吹哨,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到医保基金安全的监管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治理能力。
这就需要在“吹哨人”保护上进行周密的法律设计,让举报人人身安全得到有效的保护。让他们放心举报,勇于举报,没有后顾之忧。同时,举报奖励金额在不突破最高金额的基础上,具体奖励金额的比例也要适当提高,以增强有奖举报制度吸引力。
毋庸讳言,举报医疗基金诈骗行为必然有风险。而这种风险有时也成为一些人见怪不怪的默认,成为一些人面对社会丑恶时“明哲保身”的借口。因此,只有保护“吹哨人”,守卫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才能伸张正义。一个社会倘若缺少“吹哨人”,必然陷入可怕的“沉默螺旋”。这不是应有的社会现象。
当然,奖励“吹哨人”对诈骗医保基金行为举报,仍需务实地观察与打量。不能奢望这一制度能包打一切。监管部门仍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动态监管,对数据预警做好防范,提高违法成本,切断骗保的利益,如此才能补齐织牢医保基金的防护网,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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