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安徽潜山小学老师杨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公开宣判,潜山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被告人杨某于1954年12月24日出生,系潜山县余井镇天明小学校长、语文老师。
潜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2年间,杨某先后在其家中、学校教室、办公室、烧开水处以及被害人家中等不同地点,对7名在本校就读的一至四年级幼女数十次实施猥亵,对2名幼女多次实施奸淫。
法院宣判后,杨某当庭提出上诉。
韩承友 本报记者 蒋六乔
新闻推荐
本报讯 因为迷恋上炒股、赌博并养成大肆挥霍的恶习,安庆某单位28岁的李某利用担任单位出纳员的身份,在近三年时间内竟大肆贪污、挪用单位公款逾千万元。昨日上...
潜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潜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