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核定载客人数为11人的中型客车,居然塞进了51人。宿松县人民法院近日以危险驾驶罪对此案中的两名被告人作出刑事判决:驾驶人、车主殷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售票员、车主余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宿松县判处的首例客车超员入刑案。(《安庆晚报》4月13日)
客车超员是一种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可悲的是,我们的一些车主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拼命地往车里塞人,这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还严重影响了本地交通安全形象。据统计,在所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近一半的群死群伤与超载有直接关系。
车辆的行驶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安危,也影响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希望所有驾驶员都能以此为戒,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广大乘客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超员车辆;运管和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车辆形成一种震慑力量。只有大家积极参与维护交通安全,才能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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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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