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省、市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项目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备案机关负责办理当地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一、申报材料
1、备案申请表;
2、项目备案报告。
内容包括:
(1)项目申请报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
3、项目备案报告附件
(1)投资主体法人证明文件;(2)根据国家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项目备案
投案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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