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案件庭审现场
曾几何时,“法律”这个神圣的字眼对许多老百姓来说还显得可望而不可及,缺乏能力、经济困难像一只拦路虎阻挡在他们维权的路上。然而,随着我国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法制观念的日益加强,弱势群体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尤其是近年来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兴起,就像冬日里的一抹阳光,为他们支撑起一片晴朗的蓝天,他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如今,法律援助已由星星之火发展成为燎原之势,它已经实实在在地走进贫弱群体的生活。
实践证明,我县自2001年正式启动法律援助,并将它纳入政府重点实施的民生工程以来,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勇敢亮剑,通过大量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积极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良好形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案件回放1】“感谢政府为我们撑了腰,感谢范律师不辞劳苦为我们讨回了公道啊”!6月4日上午,当记者随县法援中心范效九律师前往弥陀镇圣迹村潘岭组受援对象家庭回访时,受援人孙某的叔侄子陈发军仍然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去年6月22日,受援人孙某的丈夫陈某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陈某于2008年10月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份,保险金额为2万元。陈某妻子孙某作为合法继承人多次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但分公司以种种理由拒赔。
正当孙某及亲友一筹莫展之时,陈某的侄子陈发军听人说到法律援助可以无偿帮助他们打官司时,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于10月9日上午赶到县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当时已经是上午10点多了”,陈发军介绍说,接到申请后,范律师当即就赶往保险公司了解情况。从这家分公司负责人的态度,范效九感到了受理这起案件的压力较大,应当由县法援中心受理,给律师事务所或者受援人所在地基层所减轻负担。11月9日,县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但是该公司不服判决,于11月26日上诉到市中院。承办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赢得了市中院法官的支持,并由市中院主持庭外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理赔孙某等17500元,一审、二审诉讼费合计450元由保险公司承担。
像孙某一样,自2001年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来,太湖县已有近万名弱势群体享受了法律援助的“阳光”。据了解,像孙某这样的打不起官司、官司难打的疑难法援案件,要占整个法援案件的50%多。为确保应援尽援,太湖县法援中心实行县中心、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三级负责制, 80%以上疑难、复杂案件由县中心承担,仅今年1——5月份,受理了48起法援案件,县司法局就从办公经费中挤出3万元补贴办案经费,从而减轻了基层办案经济压力。
【记者点评】开门办案,分级负责,应援尽援,彰显太湖“法援特色”。
【案件回放2】去年8月份,江塘乡一农民在浙江省岱山县一造船厂打工,在涂油漆时不慎摔伤,当时神志不清,诊断为头颅性缺损,经合理治疗终结后,其亲属到厂方主张赔偿事宜,交涉三个多月未果。后经人指点向县法援中心申请法援。县中心指派竞鸣律师事务所唐盛红律师承办此案。唐律师远赴岱山船厂所在地乡镇,借宿打工的老乡房间,第二天就与厂方交涉。当时,受援人亲属提出要按照7、8级伤残标准赔偿10多万元,双方为此相持不下。唐律师认为,如果在岱山多呆一天,无疑要增加受援人的开支,如果要伤残鉴定势必要增加受援人数千元经济负担,同时要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审理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受援人“耗不起”,所以在确保受援人权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唐律师游说老乡共同做工作,耐心劝说受援人做适当让步。经过三天的艰难谈判,最终以厂方一次性赔偿受援人85000元结案。
自受理案件到结案,唐律师新买的衣服划破了,老乡们劝受援人亲属予以补偿,被唐盛红谢绝。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法援工作者设身处地为受援人着想,急受援人所急,不增加受援人一分负担,让受援人效益最大化,“不接受吃请、不接受谢恩锦旗”,成为太湖广大法援工作者的“准则”。而竞鸣律师事务所更是把“抢办”、办好法援案件作为树立公益律师事务所品牌,写进了该所“合伙人”会议纪要。去年全所承办案件200多起,其中法援案件就达20多起。
【记者点评】奉献,法援工作者的“代名词”。
【案件回放3】晋熙镇南元村有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小孩,大孩子10岁时得了癫痫病,因为迫于家境贫寒,夫妇俩只得外出务工,不得以把大孩子留给亲友照看,不曾想他成了社会“流浪儿”。一次在老城玩桌球时犯病,将人打伤。承办律师在受理此案时,当事人心里一再表示憎恨父母没有给予他足够的关爱,认为自己是个父母不要、社会嫌弃的多余的人。承办律师一方面苦口婆心进行心理疏导,把父母辛苦打工挣钱养家的不易,以及事情发生后父母对他的关心传递给当事人,是他感受到了父母对他的关爱;一方面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争取法院合理审判,被轻判两年。当事人父母抱住承办律师热泪沾襟。目前,当事人服刑情绪稳定,并表示要好好改造,争取减刑。
【记者点评】律师,是正义的代言人,而让“正义”赋予爱的光芒,就一定能让受援人充分享受人性关怀的阳光。
【案件回放4】牛镇镇天光村村民程某在浙江临安一酒店进行外墙装修时,因脚手架倒塌被摔身亡。其亲属多次找到酒店及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牛镇镇司法所受理案件申请后,先后与县法援中心、镇法律服务所联合办案,并请村两委负责同志一道,远赴浙江,现场调查取证,在取得了第一手资料,确认事故是因为酒店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所致的前提下,并加强与当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法律事务所沟通,赢得了他们的支持,酒店方承担了全部责任,最终按照浙江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一次性赔偿受援人31万元。最后,村党支部书记程裕丰向酒店老板反映程某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母亲,家境异常困难,赢得了对方同情,另追加了5000元抚恤费。
牛镇镇司法所副所长刘厚胜告诉记者,坚持县乡村联动,各个部门携手联援,并争取最广泛的社会理解支持,是提高跨区域异地办理法援案件成功率的关键。去年,该镇办理七起异地法援案件,成功率达到100%。
【记者点评】县、乡镇、村、社会律师事务所四级法援网络,携手联援,是提高法援案件成功率的“法宝”。
【案件回放5】某初中学生张某,父母离异后,按协议由母亲抚养。但是,由于母亲疏于管理,他逐步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多次盗窃,都是偷盗一些烟酒、食品,案发。县中心受理后,承办律师先后走访了村、组、学校,发现是管理缺失,导致其误入歧途。承办律师为此专门向法庭写了一份个人成长经历的汇报材料,得到了法庭认可。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被法援轻判为缓刑,以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据统计,近年来太湖县受理的法援案件中,未成年人案件占法援刑事案件的40%以上。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和保护,刻不容缓。在受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中,县法援工作者,都会同各级关工委、教育部门进行深入认真调查,不就案论案,从社会多方面分析成因,提出自己的积极主张,从而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
【记者点评】法援,当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案件回放6】2006年9月,晋熙镇一村民因在某医院进行水电工安装操作,不慎从三楼坠落,当场死亡,因死者年龄不足30岁,且上有老下有小,且其妻又怀有未出生的胎儿,而施工单位却以该工程属劳务承揽为由拒绝赔偿。晋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受援人的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委派工作人员进行调处,在进行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5天的谈判,最后达成14万多元赔偿,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7月,县法援中心接到本县外出务工青年朱文娟在外因索要工资而被逼自杀报案后,立即会同亲属前往浙江,在了解到肇事者系刑释人员、经济条件很差、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冒着炎炎烈日在浙江往返于政府相关部门,争取由当地村委会出借款项,垫付赔偿事宜。法援工作者顶住来自肇事方威逼等压力,依法据理力争,并借助全国各地媒体力量,迫使肇事方给予了朱文娟以合理赔偿,树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同时还引发了我县对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机制建立的大讨论。
我县作为劳务输出大县,每年劳务收入达十几亿元。然而,成效的背后是艰辛。农民工辞家别子,背井离乡,经历着求职的挫折坎坷,承受着打工的艰难困苦,常常遭遇拖欠、克扣工资,在发生安全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后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除了指望政府、期待法律为他们撑腰,往往别无它法。
【记者点评】法援,当不畏强权,有理有节,敢为农民工维权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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