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公安部近日公布了起危险驾驶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安徽省一起危险驾驶案例上榜。
年月2日,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安庆市境内S线行驶时,被交警查获。陈某驾驶的车辆核载9人,实载人 (其中名为幼儿园小朋友),超员.4%。经查,该车是接送幼儿园小朋友的校车。当日,驾驶人陈某在取得幼儿园园长陈某某同意后,让名幼儿园小朋友全部乘坐该车。驾驶人陈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园长陈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据了解,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理想)“十一”黄金周是传统旅游旺季,为吸引广大游客,省内多个景区推出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为游客送上惠民“大礼包”,生日为10月1日的游客更能享受优惠。环巢湖各景区公布了国庆长...
太湖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太湖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