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田包给邻居种,每亩才150元;今年流转给合作社,每亩400元,翻了一番还不止。 ”10月22日,记者来到望江县凉泉乡泊湖村,十三组村民刘秀华老人说起今年“地价”的变化,掩饰不住兴奋,连说:“多亏了土地流转合作社”。
同样为合作社叫好的还有种粮大户陈桂根。今年初,他一次性流转了1300多亩土地,并投资数万元,将几百块小块水田平整为100多块10亩见方的大田,并修建了3米宽的砂石路及水渠,准备大干一场。 “没有合作社做担保,我哪敢有这么大动作! ”
自2011年12月成立以来,泊湖村振兴圩土地流转合作社已累计帮助村民流转土地4300多亩,这个由村干部发起成立的“土地媒婆”正获得越来越多村民和大户的认可。而说起这一过程,泊湖村副书记、合作社发起人之一赵小红直言“真不容易”。该村半丘半圩,农业生产条件较差。前些年,由于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家里土地都是老人种,无力耕种的就以100元左右的价格让亲戚邻居代种,有的干脆抛荒,而一些想种田的人却为流转不到成片的土地而发愁。
能不能由村干部牵头成立一个土地流转合作社,把大家手里无力或不愿耕种的田地集中起来,然后成片承包给大户耕种?当村书记华东提出这个想法时,村民担心:“田流出去了还能要回来吗?租金怎么给? ”让群众接受新事物颇费了一番周折。赵小红回忆,当时挨家挨户做工作,“主要是老百姓对租金等有担忧,再加上一些低价或者无偿租种土地的人在背后煽风点火。 ”
“当时我们就承诺,每年春耕之前一次性将400元一亩的流转费用打到农户卡上,并且种粮补贴仍归农户,给大家吃下了定心丸。”赵小红说。随后,由各村民组长负责,对各组有意流转的村民耕地进行摸底、登记,并与农户达成意向性协议,再由合作社人员、村组干部和农户共同实地丈量,确定流转面积。
对于一些不愿流转或只打算部分流转的农户,通过协商,在成片规模流转的周边划出适量耕地与自种户进行等质交换或“以好换差”,确保农户满意。刘秀华老人今年就留了2亩地自耕,种些菜以及棉花、芝麻等。十三组组长刘福旺介绍,通过调整,全组800多亩地,流转出去的600多亩成为一片, 200多亩村民自种地另成一片,互不影响。
为了确保流转双方的利益,合作社还制定了一份简易的流转合同。在刘秀华的合同上记者看到,代表合作社签合同的是村民组长刘福旺,同时加盖村委会公章。流转期限为5年,流转价格为每亩400元,每年3月31日前打卡付清流转费,此外还有不得改变土地性质等规定。
赵小红说,村民组长是受合作社委托与村民签订协议。以刘福旺为例,他一方面代表合作社向流转户负责,一方面也承担为承包方找工及日常管理职责。作为回报,承包方每年付给他两三千元的报酬,而合作社也从每亩50元的流转收益中拿出40%(每亩20元)用作村民组长的劳务费。
经过实践,泊湖村参与流转的农户拿到了高于市场价一倍多的租金,大户也对承包田进行一些基础设施投入,提升了农田质量和机械化水平。一些原来持观望态度的农户开始主动和合作社联系,愿意加入流转。望江县农业等部门在进行调研后,也给予肯定,并要求合作社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农民和种田大户利益,把好事办好。本
本报记者 程茂枝通讯员 金群峰 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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