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国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6月8日,靖远县启动了首轮巡察工作,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方针,采取先试点、后覆盖的方法,坚持“四项”工作原则,对6个乡镇的18个村进行了为期10天的试点巡察。现将巡察工作中的几点粗浅感受与大家分享,以供参考。
一、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前提
巡察必须坚持政治巡察的基本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共性问题,盯住村级“三委班子”及其成员等关键少数,重点检查村级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惠民惠农政策贯彻落实以及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否则,巡察人员很容易陷入修桥补路、土地纠纷等农村普遍存在的具体问题之中,花大量的时间,却抓不住主,抓不住重,使巡察工作偏离正确轨道,事倍功半,到头来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最终损害的是党的事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选优配强工作人员是保证
给各巡察组选配政治过硬、业务合格的工作人员是确保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一是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无私无畏的担当精神。要亲力亲为,率先示范,善于根据基层现状分析研判巡察发现问题,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方向。
二是要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吃苦精神。工作中努力创造让群众想讲、敢讲真话的氛围,使群众感到巡察工作人员可亲、可信,愿意与巡察工作人员接触,愿意向他们说实话,最终通过谈话了解和入户走访掌握实情。村级巡察吃住都在农村,生活条件有限,而且白天要大量的走村串户,晚上要加班汇总小结,没有一定的吃苦的精神是很难完成任务的。
三是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要熟知党的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能够对获取的会计信息、问题线索和素材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分析,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并能对巡察出的问题做出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结论。能够准确把握查找问题的切入点,进而顺藤摸瓜,发现惠农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存在问题。
三、掌握灵活工作方法是关键
在巡察工作开展之前,我们往往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工作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以及思路都做了具体的安排,但各巡察组若要拘囿于方案规定动作开展工作,不采取灵活的方法,也很难收到预期的成效。为尽可能的发现问题,巡察人员一方面要以《方案》为基本遵循,另一方面在工作方法上要不拘一格。
一是要用足用活个别谈话、入户走访这些形式。谈话是了解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跟什么人谈什么问题,必须经过慎重研究确定,必须带着问题精准谈话,以防大水漫灌、漫无目的地去谈。有些巡察组召集地方各界贤达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表面上轰轰烈烈,声势隆重,实则走了过场,实质性问题却未发现一条,最后甚至将“西瓜的缺点是太甜了”之类的问题作为线索,这样就失去了巡察的本来意义。
二是要把握好查阅资料这一环节。查阅有关资料是深入了解情况和充分印证结论的重要环节。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会议记录、财务账本、领导工作笔记等文字资料当中寻找蛛丝马迹,印证问题线索,进而固定证据。同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查阅,还可以进一步了解领导班子的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和制度建设、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决策的内容、程序是否有违反纪律规定的现象等问题。
三是要开展好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可以从总体上反映出群众对调查对象的认可程度和基本评价,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可以看出领导班子集体或者某个班子成员在哪一方面群众反映大、存在问题多,从而增强开展个别座谈和查阅资料的针对性。然而,倘若调查和测评对象选择不够准确,就达不到上述预期目的。笔者以为,调查和测评对象必须以被调查和测评客体的服务对象为主。如村“三委”班子测评就必须以本村村民代表为主,这样的测评结果才能更接近真实。否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很容易千人一面,收集到的往往都是溢美之词。
四是要注重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意见箱要设立在村属各社人群密集的场所,要广泛设立,不能为完成规定动作而设,切忌设立在村委会门口、乡镇政府门口。各巡察组举报电话要通过电视台进行滚动播放,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要适时的进行暗访、暗察。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线索,在缺乏必要证据支撑的情况下,为防止跑风漏气,可采取必要的形式进一步固定证据,为下一步核实工作提供便利。
五是要搞好统筹安排。通过首轮村级巡察,我们发现了方方面面的问题,表面看来,纷繁芜杂,但经仔细琢磨,梳理归类,不难发现许多问题属于基层共性问题,或产生问题的原因都有共同性。针对这一情况,巡察领导小组及时对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整理,形成工作资料,作为今后巡察工作的“工具书”,各巡察组可从问题线索来源、问题线索类别,问题线索处置方式等方面参考借鉴,大大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是根本
“巡察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巡察结果的运用”。如果巡察结果得不到有效运用,那么巡察工作就得不到普通党员、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认为巡察只是“走过场”,巡察过后就没有了“下文”,使巡察工作失去了群众基础,如果巡察前与巡察后没有明显变化,有问题和没有问题的都一样,那么巡察工作就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笔者以为巡察工作应着力在“改”“建”“惩”上做文章。
一般问题突出“改”。巡查组要及时将巡察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村“三委”班子接到反馈意见后要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村级规范化建设,对巡察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制定详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牌销号,动态管理,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乡镇党委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对村级整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认真审核把关整改方案,严格监督检查整改结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共性问题突出“建”。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对巡察发现党的建设、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由巡察办认真分析研究,针对问题的性质、产生问题的根源及问题类别,分别向各被巡察村、各乡镇及组织部门、农、林、水利、民政、扶贫、住建、财政等涉及惠农惠民物资、资金、项目的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被巡察村、各乡镇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基层业务管理。总之,各单位、各部门多管齐下,编织一张综合治理农村基层问题的大网,从根本上对村级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整改。
违纪问题突出“惩”。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初核认定后,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把握并践行好“四种形态”。对问题十分严重,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要果断作出处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审核。对问题较为轻微的线索,要恰当地运用好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手段,最终让违纪违法人员全部受到应有的惩罚,从心理上断绝干部违纪的侥幸念头,取得“前车之辙,后车之鉴”的效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党组织是党最基层的战斗堡垒,最基础的细胞单元,各项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支撑保障。当前,村级组织尚属病在“腠理”阶段,我们不能讳疾忌医,要通过“汤熨”手段积极主动地为党的肌体清理病灶。靖远县村级巡察工作刚刚起步,我们将有计划地对全县176个行政村,10个社区进行全面“体检”,加强村级党组织履职能力,促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夯实村级党组织基础,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从而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热忱和活力,最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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