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监狱刑释人员何某,在服刑改造期间曾经是一名典型的顽固犯,从1975年因盗窃罪被判刑10年后开始,其间因为脱逃、重新犯罪等诸多因素,他先后六次走进大墙。直到2010年的12月27日,这名浪子在监狱民警的教诲下,经过4次减刑终于获得新生。当天,巢湖监狱的两名民警专程将何某送回了他的老家蚌埠,并与地方政府一起为他安家。
何某原系蚌埠怀远县某乡人。1997年,何某因为多项罪名获刑20年,被投入到巢湖监狱改造,这已是他第六次入狱了。何某入监后,家里长期没有亲人接见,情绪非常低落,不服从管教,加之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常常对出狱后的生活产生顾虑。后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走上了积极改造的道路。此次何某刑满释放,监狱考虑到他年岁较大,本人没有什么谋生的技能,其父母均已离世,家里又没有其他亲人,再加之他是一个“六进宫”人员,如果走上社会后不能得到很好的安置,对于何某来说,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大。
对此,巢湖监狱很重视,在何某刑释前一周,由监狱的刑罚执行科主动和蚌埠怀远县司法局联系,将何某的实际困难以及改造表现情况与他们进行了沟通,希望能够共同做好何某的安置帮教工作。怀远县司法局也非常重视,要求当地司法所立即和何某所在的村委会联系并做好安置。经过积极协调,当地村委会为何某找好了栖身之所,并承诺尽快为何某办理低保和医保,确保何某的生活有保障。
当天中午时分,两名民警将何某送到了家。当民警将崭新的衣服和一些民警捐助的钱物递到他手上时,何某用衣袖擦着眼泪,激动不已。
据了解,类似这样的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巢湖监狱已不是第一次了。近年来,该监狱积极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着力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将罪犯教育改造延伸到大墙外,为刑释人员能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无缝衔接。 ·连璧尤仁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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