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讯 日前,怀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血迹,利用“DNA”物证鉴定技术,破获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将肇事逃逸近1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胡保敏抓获。
2011年10月24日19时许,怀远县荆芡乡郑岗村村民唐某用自行车带着7岁的孙子,在奔丧返回途中,沿X049线自西向东行至怀远县荆芡乡处,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撞伤致死,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逃逸。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王建峰等立即驾车赶往事故现场,当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时,受害者唐某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所骑的自行车被9岁的小孙子推回了家,肇事摩托车也被人骑走,事故现场只留下犯罪嫌疑人洒落的几滴血迹和受害者唐某的呕吐物,民警在勘查过事故现场过程中并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血迹。由于天黑人稀、地点偏僻,民警未寻找到任何目击证人,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为尽快侦破此案,消除恶劣影响,还死者一个公道,办案民警王建峰多次前往案发现场附近的村庄进行摸排走访。
在摸排中,有人向民警提供怀远县荆芡乡郑岗村村民刘某和怀远县荆芡乡白莲坡村村民胡保敏两人涉嫌肇事。民警遂将两人传唤到大队,但两人均否认交通肇事。民警于11月29日将两人的血痕样本和事故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血痕样本一起送到江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检验鉴定。
12月2日,“DNA”检验鉴定结果出来,确认事故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血痕样本与胡保敏的血痕样本的基因型相同。
12月6日,怀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再次通知胡保敏来大队接受调查,并向其送达了“DNA”鉴定检验报告。在铁的证据面前,胡保敏默认了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胡春杰记者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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