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成韬)近日,市民房某在市区道路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了处罚。随后,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百货店,经营者李某某也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16日晚8点,南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匿名举报称,有小区居民在天湖国际C区北门外的道路上燃放烟花,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到了以后,燃放烟花的人已经不见了,地面上都是烟花燃放后留下的纸屑。”南湖派出所民警刘韦飞介绍。
警方经过调查,找到了燃放烟花的房某,并对其开出了一张300元的罚单。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这也是蚌埠市对普通市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开出的首张罚单。
1月17日上午,南湖派出所顺藤摸瓜,找到了房某购买烟花的小百货商店。在这家商店内,民警发现各类鞭炮32盘、烟花3箱。经过调查,经营者李某某在明知《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已经实施的情况下,依然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
据了解,《蚌埠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市区中环线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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