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牟取暴利,四名年过半百的农妇或在自家设立赌场,供他人赌博,或在赌场放“爪子”钱(高利贷)。昨日记者从蚌埠市蚌山法院获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顾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缓刑1年6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至5000元。
据悉,自2018年9月起,被告人彭某某分别在其家中及周边空地处,利用推牌九的方式开设赌场,并从中非法获利30000余元。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顾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赌场内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分别获利10000余元、10000余元、7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顾某某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不特定人员参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顾某某明知被告人彭某某实施了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仍为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帮助,其行为亦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金煜王龙江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李勇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何沛)5月19日是第十个中国旅游日。当天上午,“安徽省2020年‘中国旅游日’蚌埠市主题活动”在科学宫...
蚌埠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蚌埠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