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彩琴、李让林等16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启航”案)涉财产部分,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启航”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联系电话等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核实登记地点
蚌埠市淮河路与纬六路交会处(金伟熙城观邸105号原售楼处旁,附近106、116、108、105路公交车可达)
三、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预约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所属的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以继承权力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开立账户,案款返还至该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力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力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力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投资合同、收款收据、转账凭据;收到返还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的等相关单据,上述资料应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为了便于案款发放,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农业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六、登记预约顺序、方式
按照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为了避免人员过度集中,采取分段预约登记。
登记顺序:1、2020年7月20日-2020年10月30日信息核实登记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集资参与人,按照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顺序,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预约登记,该时间段内,未收到电话通知,请耐心等候,现场不予预约登记。
2、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信息核实登记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未留联系方式及未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集资参与人。该时间段内采取电话预约及现场预约相结合方式进行登记。
咨询电话:0552-4111678
七、法律风险提示
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进行核实登记的,将以司法审计结果确定受损金额,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集资参与人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九、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对核实登记人员都要先进行体温检测方可入内。
2、所有人员要戴口罩。所有核实登记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对不按要求配合体温检测和戴口罩的人员,要一律拒绝入内。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扰乱秩序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3、加强通风消毒工作。做好登记点日常消毒通风。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0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陈瑶实习生邓汝本周到目前为止,除了7月7日高考第一天下午出现了强对流天气,短时雷阵雨外,并没有...
蚌埠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蚌埠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