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60多亩耕地被挖成深坑烧窑,早在2000年,国土资源部门就曾开出过罚单,要求恢复农业使用,而如今被破坏的耕地面积与程度却均有增无减。3月1日,记者接到来自蚌埠市五河县村民陆建伟(化名)的举报,反映该县双忠庙镇一村支书占地烧窑一事,通过其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到,大片土地被破坏程度让人触目惊心。
陆建伟告诉记者,建于上个世纪的该窑厂,归陆圩村党支部书记陆士维所有,窑厂起初被批准用地6.1亩。 2000年1月,因未经批准非法挖地49.8亩,该窑厂曾被五河县国土部门处以4.76余万元罚款,并要求拆除三间厂房,在当年12月底前将被破坏耕地恢复治理成农业用地。然而,通过陆建伟今年2月5日拍摄的视频来看,大片的耕地被占用存放“砖坯”,同时,多处耕地被挖成深坑,面积已达160多亩。“以后根本就无法耕种了,很多耕地都变成了砂浆地。挖成的池塘地方,太深了也无法养鱼。一些深坑在取土后,被窑厂用炉渣填平,这样的土地今后也将根本无法耕种。 ”陆建伟说。根据陆建伟反映,该村支书曾许诺每亩土地每年200元给村民,但迄今为止,还有多户村民并没有收到一分钱。而在2000年县国土部门要求限期拆除的地方,不仅没有拆除,反而盖起了住房,同时被用来存放砖坯等物品。
早在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就曾下发《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禁止和限制向粘土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供地”。 3月1日上午,记者就此与蚌埠市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取得了联系。3月1日下午,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王迪龙向记者表示陆建伟所反映的窑厂占地面积、2000年处罚结果等情况绝大部分均属实。 3月2日上午,记者接到王迪龙就该局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结果显示2008年3月17日曾对该厂下达了处罚决定书,限陆士维30日内对破坏的耕地进行治理恢复耕种,处以6615元罚款,但目前却仅仅部分履行结果。王迪龙表示,该局正在对该窑厂占地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待调查清事实后,将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 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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