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超)55岁的吴家堡街道办环卫工人李金霞反映,几年来,她一直为户口的事情奔波,很是苦恼,这已经成了她一块“心病”。
昨日,记者见到了李金霞。她说,33年前她从宝鸡眉县金渠镇嫁到渭城区窑店街道办刘家沟村一队,嫁过来后,当年夏天,自己将在原籍开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和户口本(一张纸)交给丈夫,由丈夫拿着相关证明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婚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与丈夫离了婚。此时,她给前夫提起过将户口迁走的想法,前夫告诉她就是迁走户口,也无法落到其他地方,考虑到此时如果将户口迁回原籍,又怕人笑话,所以一直没当回事。4年前,别人给她介绍了工作,需要提供身份证,因为一直没有办理身份证,当她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时,却被告知自己没有户口,无法办理。她质疑,孩子都有户口,为何自己莫名成了“黑户”?
李金霞说,自己在吴家堡街道办从事环卫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用别人的身份证领取工资,就是因为没有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也享受不到环卫工人购买的意外保险。“工作很辛苦,也存在一些危险,如果哪天在工作中出了意外,那该怎么办呀?”吴家堡街道办环卫所负责人说,李金霞的确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给其购买意外保险。但考虑到辖区清扫人员紧张,李金霞本人也生活贫困,只能先让她正常工作。
随后,记者与李金霞一起来到渭城公安分局窑店派出所,户籍民警查询后,户籍信息上只显示李金霞儿子的相关信息,无她本人的户籍信息。户籍民警告诉记者,按照多年前的规定,结婚后,夫妻双方有一方能提供户口,就能给孩子上户口,李金霞本人是从外地嫁过来,很有可能当时未将户口迁入,目前没有任何李金霞本人当年迁入户口的证明,李金霞要想查询到本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当年离婚时的法院判决书。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妇女因婚嫁,原籍户口被注销,嫁入地未上户造成户口漏报的,应到原户口登记机关予以恢复。(B)(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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