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1月30日零时起,陕西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在上限票价基础上下调,全市省境内市际(含高速)和县际(含高速)公路106条客运班线票价都有调整,客运班车上限票价与原来相比有所降低。
本次客运班车票价调整,宝鸡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重新核定了全市106条市际和县际班线的上限票价,按照每人公里0.021元的标准降低燃油附加费。调整后,新的上限票价与原上限票价相比平均有所降低。目前,全市际班线和县际班线都执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票价),省际班线执行市场调节价。本次燃油附加费下调,省际班线和农村道路客运班线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内。
宝鸡市运管处客运科工作人员介绍,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各汽车客运站要及时更新票价公示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乘客如果发现班车票价执行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或市运管处投诉电话3305179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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