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宝鸡市学生资助政策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7月14日,华商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宝鸡市学生资助中心,特别整理了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方便寒门学子申请,解决经济困难。
普通高中贫困生
每年最高资助2500元
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实施了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0%。
宝鸡市学生资助中心提醒高中生,普通高中国家、市级助学金资助优先保证以下几类:1.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2.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标准为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最高可领到2500元,市级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申请流程:开学后,学生即可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将相关情况汇总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定、发放。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可享国家助学金
准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学生有望享受免学费政策。免学费范围和对象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免学费范围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以及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在校学生的15%确定。对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生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
此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还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从2014年秋季调整为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流程:开学后,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相关情况汇总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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