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特困(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抚对象及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等给予定额资助,由其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相关部门再根据缴费凭证和相关信息资料进行资助;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根据陕卫规划发〔2018〕49号文件规定,补贴对象为:1、2016年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2017年-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3、稳定脱贫户不列入补贴范围;以上补贴对象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按照宝政办发〔2019〕36号文件精神,省级财政补助45元、市级财政补助45元、县级财政补助60元,补助后剩余部分100元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缴费咨询: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拔打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来源:宝鸡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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