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李胜忠向我局申请登记位于合浦县廉州镇康乐街80号,面积119.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我局审核,拟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向我局地籍股书面提出,并附上有关权属材料,期满没有异议者,我局将依法颁证。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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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合浦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