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建宁
■核心提示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微博这个传播快、互动强、成本低的沟通渠道,是帮助党政机关沟通群众的高台和大风。
不过两年时间,广西政法微博已呈遍地开花之势。微博的力量在于互动。相信随着更多政法微博的开设,一定能搭起一座政民“心连心”的桥梁,更好地推动法治建设。
在同事的眼中,何重任是一个“微博达人”,“经常拿着手机‘玩\’微博”。
这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在腾讯上开设了一个微博,名曰@“检察官白开水”,拥有9万多名“粉丝”。公诉人出身的他在微博上与网民聊天,讨论检务公开,也透彻剖析检察机关办理的热点案件。
如今,以微博这种容量为140字的新媒体为平台,与公众进行密切互动,已经成为我区许多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之一。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的宣传部门了解到,这股热潮从2011年以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这些高人气的政法微博或以清新的表达、独到的观点回应社会关切,或以生活化、职能化的姿态为群众提供服务,是网络时代政法机关通过新媒体听民意、聚民智、办民事的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一位专家这样评价。
1“微风潮”悄然兴起
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成为我们身处这个时代的鲜明特点。如何充分利用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让网络更多释放“正能量”,无疑是广西政法机关需要求解的一个新课题。
新媒体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提出了振聋发聩的著名命题——“媒介即讯息”。清华大学教授李彬指出,一种新的媒介出现后,总会逐步促成一种新的媒介生态,从而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决定性作用。至于媒介所传播的大量信息,从广泛的、长远的历史角度看反倒无足称道。
根据相关统计,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人;在各网站注册的微博账号则达到约8亿个,微博用户每天发布的信息量约为2亿条。在微博深度影响社会的同时,我区政法机关也深切感受到这个新兴舆论平台自身的复杂。
蕴含在微博等新媒体里的巨大能量,正在改变着政法机关传统的执法理念和方式,为社会管理创新注入了活力。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副处长费文彬认为,以往“金字塔形”的传播方式被微博冲击得日趋“扁平化”。每个人“转”一下,就像滚雪球一样,将散落、碎片的人际传播力量,凝聚起强大的力量。昔日的信息接受者成为今日的信息发布者,人人都有“麦克风”。这一切,给广西政法机关的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近年来,化解“抢盐风波”等实例给如何运用微博、使用微博来推动工作开展等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广西政法机关由此对微博有了更多了解,觉得这是一个有用的信息发布工具、平台、窗口,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去应用。
经过两年的发展,我区政法微博形成了单位的政务微博和干警的个人微博“点面结合”的布局,呈现出一种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
我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已于2011年全部在新浪、腾讯开通了官方政务微博。截至2012年10月,自治区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警种、部门开办有政务微博32个,地市公安局所属部门(警种)、县级公安机关及基层科所队开通公安政务微博共685个。开通政务微博的警种主要集中在交管、消防、经侦、网警、治安。
自治区公安厅在新浪、腾讯的官方微博@“广西公安”于2011年8月18日开通,目前粉丝数已达212万,累计发布信息2900多条,在广西政务微博中颇具影响力。初步建成了以@“广西公安”为龙头,区、市、县三级公安政务微博相互补充、互相呼应,公安政务微博与民警个人微博相结合的有鲜明特色的广西公安微博群。
法院、检察院系统在微博平台上也相当活跃。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检察院,也开设了自己的官方微博。
据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即将开设官方微博,还将有一批法院、检察院的微博在新浪、腾讯上线。
2“微创新”改变政风
@“南宁治安在线”是一个很“火”的微博。管理微博的民警谢杰明被网友昵称为“警察蜀黍(叔叔)”,而他则常常以“童鞋(同学)们”热情回应。
“又到下班高峰期,童鞋们都恨不得马上回到家里直接在床上舒服地躺个‘大\’字……交警部门提示,目前友爱铁路立交、北湖铁路立交等路段都因为施工而通行缓慢,各位童鞋能绕行的尽量绕行……”这是谢杰明3月26日在微博上发布的一条信息。不打官腔、不端架子,清新、亲切、实在的表达方式,赢得了“粉丝”们的赞许。
通过百姓化、个性化、网络化的语言,政法机关卸下僵硬的“面具”,与群众平等交流,真正做到了执法为民。何重任认为,政法微博必须转变话语表达方式,“不讲官话大话而要讲百姓听得进的大白话,否则适得其反。”
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姚华认为,当前,政法机关的执法模式正在经历着深刻的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单一管控型向公共治理型转变,由手工作业向电子政务转变。而微博正是对这种转变的有力推动。
越来越多的政法微博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各类警情提示、服务民众信息,也通过微博平台获取信息并处理政务。
自治区公安厅将全区所有公安微博集合在一起,开通了一个“广西公安微博群”,“群众打开这个网页,可以‘一键收听\’,获知信息、咨询问题、举报线索非常方便。”3月初,有网友向@“南宁治安在线”微博举报南宁市某街道存在赌博现象。接到举报后,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治安大队对举报地点进行清查,当场抓获涉嫌赌博人员3人。不少网友纷纷发表评论拍手称快。
政法微博还成为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的“利器”,发挥了舆论引导的重要作用。2012年8月19日凌晨,南宁市发生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斗殴,一名当事人被自制枪打伤头部致死。一时间谣言四起。南宁市公安局立即在微博中进行了案情通报,并连续发布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有效遏制了谣言的扩散。
政法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官”民互动的前提。我区多家政法机关利用微博扩大政法信息的网上公开内容和监督范围,让微博成为了信息公开的“新窗口”。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微博,因为它的公开性、动态性,网友评价其十分“阳光”。在该院最近进行的一次庭审中,官方微博采用了直播的方式,将庭审现场鲜活、直观地呈现出来。这种将司法公开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做法,深受市民和网友的肯定。
在费文彬看来,微博就是政法机关一种社会管理的机制创新。“它体现了公开为先、服务当头、群众路线、良性互动”。
开微博总要面对一些过激、不实言论,也令基层政法机关有压力。何重任说:“我们鼓励一些基层检察院开通微博,让他们积极跟群众去沟通,去建立联系。”他还认为,要有胸襟和气度,经得起‘拍砖\’,容得下‘吐槽\’,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增进共识。
3“微力量”给力法治
随着技术的突飞猛进,微博用户不断增加,微博的力量也越来越大,这对社会舆论场意味着什么?又对法治建设带来什么样的深刻变化?
“人的本质是作为言说者而存在的”。我区众多微博用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舆论场”,这个“舆论场”几乎“围观”了广西每一起法治热点事件,或发布信息,或评论,或建议,一次又一次推动着法治建设的进程。
以“微博打拐”为例,广西网友们纷纷将所见到的乞讨儿童的照片上传至微博,不断地与各地新闻媒体以及公安部门互动交流,形成了难以阻挡的揭露不法犯罪行为的力量。更有不少热心网友呼吁推动制度建设,为上述行为出台相应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法治建设进程。
令人欣喜的是,客观、公正、理性的声音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微博上。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是,越来越多的人表现理解的态度,发出建设性的声音,助推政法机关提高执法能力。
社会学家指出,人的现代化就是从“消极公民”转变为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公民”。回顾一个个法治热点事件,正是由于微博的存在,为公众参与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并由此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和程度。“积极公民”的形象因而逐渐清晰。
微博,新媒体,正以一种神奇的“威力”,与法治建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个人的力量或许微不足道,但是所有人的力量相加,就足以升腾起改变时代、推动法治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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