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赵劲松
北海铁山港区村民吴承忠称,自己因举报村干部违规选举,遭对方报复被打成轻伤却被警方拘留。经法院判决,对方被判刑10个月并赔偿1.5万多元,警方也对吴承忠本人作出国家赔偿。对此,当地官方表示,经调查不存在违法选举情况;警方则表示,双方因打架均被拘留,当初以“结伙作案”对吴延长拘留期限存在失误,因此进行了国家赔偿,且此案不存在徇私舞弊、渎职行为。
村民
举报违规选举遭报复
今年58岁的吴承忠家住铁山港区兴港镇斑鸠冲村,在2011年8月的村民选举前,他是该村南一队的村民代表。当年8月,村里进行换届选举,吴承忠落选,而村妇女主任的丈夫吴某当选。吴承忠觉得其中有猫腻,不断向兴港镇政府反映,还让村文书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并加盖了镇政府的公章投诉到铁山港区政府,但选举结果始终没有改变。
2011年11月6日,吴承忠在家门口与吴某发生了肢体冲突,当地派出所到现场处置。一年后,两人均被认定为轻伤,且均被刑拘。但案情在去年5月出现了变化,铁山港区检察院认为,警方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吴承忠不起诉。同年8月,铁山港区法院判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吴承忠1.5万多元。
今年2月28日,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认定,吴承忠被不当拘留30天,对他作出国家赔偿5000多元。
镇政府
盖公章举报材料不实
拿到判决书和国家赔偿决定书后,吴承忠就选举问题和警方对其的不当拘留,不断向各级政府和部门举报,成为当地的“名人”。
吴承忠说,他反复举报是要维护选举秩序,并非为了私怨。
3月31日下午,兴港镇镇长张正勇表示,对吴承忠反映的问题,该镇多次进行调查,认为选举过程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选举情况。经调查,吴承忠落选后不服,找到村文书修改选举过程记录并盖上村委会公章,前来反映问题。镇政府发现后,盖有村委公章的材料原件被收回,但吴承忠私下复印了一份材料,找到该镇一名工作人员,让其写下“与原件一致”等字样。该工作人员未经请示又在复印材料上加盖了该镇党政办公章。
事后,村文书与该名工作人员均被处罚。而吴承忠拿着盖章的材料四处举报,才会让不知情的相关部门信以为真。不过,张正勇表示,现在当地多部门均知道了吴拿着的盖有公章的材料是假的。
警方
不存在徇私枉法行为
4月1日上午,吴承忠来到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从民警手上领到了国家赔偿金5400多元。对于吴某的轻伤认定及此案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行为,该分局副局长李家云接受了记者采访。
李家云说,事发当晚,兴港派出所接警称,吴承忠因房子和砍树问题与吴某发生冲突,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2012年4月,吴某被抓获归案,经调查和鉴定,其也构成轻伤。随后,警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同年8月,两人均被警方刑拘。考虑到可能存在结伙作案,该局对两人的刑拘期限延长至30天,当年9月29日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因案发时吴某并未报案,尽管事后证明他确实受了轻伤,但无法证明是吴承忠造成的,所以对其不起诉。
李说,去年底,吴承忠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北海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铁山港分局对吴承忠的拘留符合有关规定,但无证据证实其存在同伙,对其采取延长拘留期限的行为不当,因此决定对吴承忠作出赔偿。而吴认为警方存在徇私枉法行为,多次进行举报。不过,经北海市和铁山港区两级公安机关的多个部门对吴承忠的举报进行调查,没有发现民警存在徇私舞弊、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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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