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小微企业的纳税负担,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小微企业强有力的税收减免扶持。营业税方面,2013年8月1日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暂免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方面,今年4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再扩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享受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到2016年12月31日。
近年来,北海市地税局牢牢把握以政策惠民生促发展的工作大局,多措并举,坚持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13年,该局共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免各项税款19.53万元,免收发票工本费206.73万元。2014年一季度,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达31万元。这次税收优惠再扩围,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负,有助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增扩小微企业优惠范围,北海地税将采取4个“继续”确保做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切实促进北海非公经济持续发展。一是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借税收宣传月之风,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地税微信平台等渠道,告知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条件、认定手续所需资料、联系方式、办事地点等事项,强化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二是继续做好小微企业减免税登记备案工作,主动深入企业经营场所,掌握企业实际经营规模、用工情况和资产情况,切实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从申请审批向先享受后备案的管理方法的转变,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继续做好小微企业后续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登记入册,按“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台账,同时定期开展实地巡查,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利企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继续做好相关纳税服务工作,积极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回应纳税人相关诉求,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和意见,确保政策施行平稳顺畅。
(罗远波 雷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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