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履行赔偿责任。 廖仁英 摄本报讯(记者梁晓宁通讯员廖仁英)6月20日,铁山港区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后,通过迅速出击,在即将对老赖郑某全采取拘留措施时,其家属终于出面为被执行人郑某全履行其所负的赔偿责任,至此,一起长达近十年之久的生命权纠纷执行案终于圆满执结。
2009年,郑某全与王某勇达成协议,约定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为王某勇建住宅。随后郑某便找到郑某达等人一起来做工。一个月后,由于没有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致使郑某达在工作过程中从二楼跌落到地上,当场死亡。郑某达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郑某全、王某勇共同赔付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5184.73元。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王某勇、郑某全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王某勇、郑某全分别按赔偿款的一半履行赔偿义务。王某勇按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但郑某全被法院依法扣划5000余元存款后,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结终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该案立案恢复执行后,针对该案执行标的较小的特点,执行法官转变执行思路,从以前的查财产为主转为找人为主。今年6月20日上午,申请人电话联系法官称郑某全已回到家中。执行法官立即冒着酷暑赶赴郑某全家中,但未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全。面对执行法官,其妻借故拖延甚至撒泼打滚,企图拖延时间,妨碍执行。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妻进行劝阻,进行明理释法,要求其配合执行工作。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劝说,郑某全妻子仍然拒绝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局法警强制将其带离执行现场接受调查处理。经过耐心的思想工作,郑某全自行来到法院,但仍抱有几分侥幸心理,妄图拖延时间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将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后果,郑某全这才慌了神,连忙联系家人凑足3万余元,申请人也适当地作出了些让步,使得这起长达数年之久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征途上,该院持续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在巩固执行战果的基础上,继续向“老赖”亮剑。当天,该院还促成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和解,蔡某自动履行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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