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卫建
通 讯 员 刘珍
本报讯 记者25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在4月1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正常开展工作,滨州市驾驶证管理系统从3月26日晚开始进行升级,受此影响,滨州市交警部门自3月26日5时30分至3月29日暂停办理各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工作,并请广大市民谅解,此项业务将于3月30日(下周二)起恢复。
新《规定》实施后,放宽了申请驾驶证身体条件,允许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汽车;明确具体的管理措施,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安全出行;推出新的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驾驶证;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四个方面。新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驾驶证管理,严格了驾驶人考试工作,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源头管理,方便群众办理驾驶证业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新《规定》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将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由一次记2分调整为记3分。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按照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的原则,适量减少了记分项目。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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