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鲁建房字[201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结合滨州市实际情况,滨州市房管局于今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滨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滨房管字[2011]28号),明确规定从事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备案后营业。经研究确定,市城区内房地产营销机构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滨州市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3077188),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范围。滨州市房管局将在媒体公示备案企业名单,凡没有登记备案的经纪机构不得在滨州市城区内开展相关房地产经纪活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委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正式颁布,自2011年4 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文件要求,市房管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滨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滨房管字[2011]28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类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加盟机构、门店等)须经房管局房管局备案后才能营业。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日常监管,对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现将备案合格的8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布如下:
1、滨州金坤阳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滨州房伯乐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3、滨州万家房产服务有限公司;
4、滨州鑫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滨州朝日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6、滨州鑫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7、滨州汇金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滨州东家西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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