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滨州市城管执法局通过一个月对城区检查井盖的检查督导,现将第四批丢失、损坏的检查井井盖情况公示如下,请各责任单位于登报后一周之内到现场认领并及时处理,并将认领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市城市管理视频监控指挥中心,限期内不认领、不处理的将视为无主井盖,市城管执法局将根据情况进行维修更换或填埋。维修更换或填埋处理后,又出现责任单位进行使用和挖掘的,必须经过市城管执法局审批同意并赔偿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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