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与苹果的iPad之争
2001年
深圳唯冠公司取得“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后,同属于唯冠国际子公司的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2009年12月23日
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唯冠”)授权该公司法律顾问麦先生签署协议,将8项iPad商标一并转让给iPadL。iPadL公司在2010年4月份以10英镑的价格向苹果转让了其全部的iPad商标。同时,苹果公司和iPadL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但被中国商标局驳回。深圳唯冠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iPad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台湾唯冠无权将其商标在大陆的版权售予苹果,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0年6月
苹果公司、iPadL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
2011年2月24日
美国苹果公司、iPadL公司起诉深圳唯冠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2011年12月
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adL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胜诉。
2012年2月10日
深圳唯冠公司起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苹果公司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 2禁售令。国内多地区工商局接到相关律师函,开始调查。
□本报记者 崔畅
本报讯 近日,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标发生纠纷一案引起消费者的关注,目前部分省市的苹果授权店因此次商标侵权问题,已暂停销售苹果iPad2。2月15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商场和苹果授权门店,所到几家苹果授权经销商目前均已对商标侵权事件作出反应,主动将苹果iPad2下架。
16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渤海七路附近的一家大型商场的苹果授权专柜,销售人员回答说:“这里没有iPad2。”“是暂时没有货还是停售了?”“这个我不清楚,我们这里没有。”在另外一家大型商场的电子产品柜台,销售人员的回答也和上一家商场如出一辙。
在位于渤海七路黄河三路附近的苹果授权店,原本放置在门厅正中的展示台也已不见iPad2的身影,只剩下几个用来放置平板电脑的底座。而在几天前,店里还有不少顾客在展示台前试用iPad2样机。销售人员非常干脆地表示:“现在没有iPad2,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货。”
一名商场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iPad2并不是没有货,而是暂时下架了,停售不是商场的行为,而是销售公司的决定,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最近都在说苹果公司涉嫌商标侵权的事,我们是接到销售公司的通知暂停销售的。”销售人员说,“停售iPad2大约有两三天的时间了,至于什么时候恢复销售,谁也不确定,还是要等公司的通知。”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工商局商标科的相关负责人,据了解,目前市工商局并未介入苹果iPad产品在全市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唯冠公司并没有给滨州市工商部门递交投诉或申请,苹果公司和唯冠公司的官司进入二审后还没有得出最终定论,我们也没有接到上级工商部门将iPad进行查封或下架的通知。”基于这几个原因,市工商部门未对市内的苹果iPad产品进行任何处理。“目前我们没有对任何苹果销售商发出下架通知,产品下架应该是商家自己的决定。”相关负责人表示。
新闻推荐
近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借款纠纷案。2005年2月6日,某县一街道办事处某村民委员会因急需,向孙某借款30000元,到2007年2月2日,该村委会又向孙某借了50000元。后经...
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滨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