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畅
通 讯 员 牟军
杨鲁海 彭永峰
本报讯 6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夏收来临之即,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据悉,今年滨州市已明确在夏季(5—7月)、秋季(9—11月)两个时段实行秸杆禁烧。重点开展对城市和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和重点禁烧区域的执法检查。同时,加强易发生火点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督导,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县区进行通报,并与县区环保工作成绩考核相挂钩。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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