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牟茹茹 高亚楠 通讯员 李明 王海亭
本报讯 7月8日5点半,滨州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的垃圾移动收集车准时开始上门收集丽景新园黄河七路(渤海十七路至渤海十八路)沿街门店的垃圾。
据了解,7月1日前,丽景新园黄河七路的沿街门店将袋装的垃圾放到绿化带边上,由丽景新园物业公司负责派人一天一次收集。丽景新园黄河七路沿街门店有十几家,某餐饮门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门店将袋装垃圾放到绿化带边上,还没等小区物业公司的人来收集,捡拾垃圾的人员已将塑料袋扒开,将有用的垃圾收走。
7月8日4点半,黄河七路丽景新园沿街商铺前,小型垃圾收集车准时开来后,沿街门店的服务员们陆续将垃圾从门店内提出垃圾袋,扔到垃圾车内。“沿街门店周边的环境整洁卫生,我们的生意也好做多了!”餐饮店的管理员边说边倒垃圾。
据悉,自7月2日起,为防止门店早晨乱倒垃圾,每天早晨5点半收集一次。该路段沿街商铺垃圾收集的次数由每天2次收集,增加为每天3次收集。收集垃圾时间分别为上午5点半、上午9点半、下午4点半。
同时,滨州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和市城市管理开发区分局于7月2日起联合制定下发《沿街门店环境秩序管理责任书》,共发放64份。该责任书要求各沿街经营业户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持门前及周边责任区内卫生整洁,并自备室内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垃圾桶装化或袋装化,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黄河七路(渤海十七至渤海十八路之间)移动收集车内。时间为上午9点半1次,下午4点半1次,便于环卫部门清运。禁止乱泼污水、乱扔污物,严禁将餐厨垃圾倾倒路边、井箅及绿化带内。未经批准,各沿街经营业户一律不得店外经营,并确保店外无乱摆杂物,乱堆乱放,无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各沿街经营业户负责维护好门前公共秩序,确保各种交通运输车辆有序定位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对不履行上述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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