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侃 通讯员 刘利军 报道)日前,记者从市供销社获悉,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推进措施。《意见》提出,2016年全市新建、改造为农服务中心40处,2017、2018年每年新建约20处,2019年实现全市涉农乡镇全覆盖,比省要求提前两年全面完成“十三五”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目前,市供销社正按照《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全市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现已新建、改造为农服务中心27处,确保按照计划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为顺利实现既定目标,市委、市政府确定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任务完成。市国土局、市供销社及时就贯彻落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文件精神,明确任务,摸清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新增用地计划中要优先安排,确保为农服务中心项目依法依规用地。同时,为调动各级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起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将根据中心建设规模和功能完备情况,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意见》将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支持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分为两种:一是示范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亩以上,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至5万亩,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建成当年具备5至7项基本服务功能,建成两年内7项基本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标准型为农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5亩以上,服务半径3公里,辐射面积3万亩以上,形成“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建成当年至少具备7项基本服务功能中的4项,建成两年内具备7项基本服务功能。
与此同时,滨州市供销系统围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农业生产环节,大力推广“保姆式”、“菜单式”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鼓励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托管服务向经济作物种植业、特色养殖业覆盖。引进供销、邮政、金融、电信等服务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网点,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经营服务模式。鼓励向农村社区、村居延伸服务,支持供销社与村“两委”联合开展“村社共建”,引入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餐饮娱乐、物流配送、物业管理等农村便民服务。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市供销社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工作,切实将实惠送到百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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