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村里的“管家”,竟然打起了涉农资金的算盘。近日,利辛县法院依法对该县大李集镇南街村“村官”李小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此案由利辛县检察院侦查并起诉。
经查,李小佳于2013年1月被聘为利辛县大李集镇南街村文书兼报账员,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经手收取南街村农业保险、农合、新农保、一事一议、人身意外伤害险款共计412836元。经鉴定,南街村2014年3月现金账户应结存资金81172元,实际账面结余只有1303元,现金账户余额减少了近8万元。检察机关指控称,李小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重复记账的方式侵吞其经手的新农合、新农保等涉农款项共计7.9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对其作出判决。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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