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永兴镇永顺村一位村民向本报来电反映:他们村有一块40亩的集体土地,曾在上个世纪90年代用于烧窑。后来,窑厂关闭了,村里决定将这块地用作宅基地,给符合条件的村民建房。 2009年,村里有人在这片坑坑洼洼的宅基地上,私自挖了两口鱼塘,大约占地10亩,养了不少鱼,却没有交过任何承包费。他们向镇里反映,到现在也没人过问,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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