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文/图
今年6月14日下午,利辛县城关镇苏庄村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位村民在打斗中被人用铁锨重击头部致死。原本,这只是一起常见的刑事案件,但将近5个月之后,这起案件却成了热点。
引起轰动的原因和案件中双方人物的身份有关:行凶者是前任村支书,而死者正是实名举报这位村支书的举报人之父。
一时间,《村支书活活打死举报人》之类吸引眼球的标题让此事火遍网络。事实究竟如何?举报人为何举报这位前任村支书?惨案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村部拆迁款疑被村干独吞
“如果不是因为修门口的这条路,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11月11日下午,苏庄村村民黄大超坐在自家院子里,说起5个月前父亲被打死一事时既伤心又愤怒。
黄大超家门口这条宽阔马路叫向阳西路,2012年底,这条路开始修建,拆掉了村里的村部。 “上面给了78000元补偿款,被黄桂林(化名)一个人拿去了,我们刚开始都不知道。 ”黄大超口中的黄桂林就是时任村支书,也是后来打死他父亲的犯罪嫌疑人。
直到2014年5月,黄大超才从本村村民黄云彬那里得知村部补偿款全部被黄桂林一人拿去了。 “村部补偿款当然应该全村村民平均分配,怎能村支书一人独享呢? ”气不过的黄大超和黄云彬等人走上了实名举报黄桂林之路。
举报内容多与征地拆迁有关
当然,怀疑村部拆迁款被侵占只是他们众多举报事项之一。黄大超拿着厚厚一叠举报材料向记者介绍说,黄桂林还私自挪用了上级扶贫资金4万元,将这4万元“借”给了一位胡姓村民,从而获得每年3000元的高额利息。
此外,黄大超还指出,修路拆迁后,每位被拆村民都能获得一定的房租补助,但他们在村里的领取人名单上发现了两位村民根本没有被拆迁却仍然拿到了房租补贴款。 “一位村民的名字是瞎编的,我们村根本没这人。另一位村民家里根本没拆迁。 ”
黄大超还举报黄桂林在耕地上私自建房。 “国家保护耕地,不让建房是人人都知道的,可村书记带头建房,这合适吗? ”
黄大超还称,黄桂林私自截留村民征地补偿款,冒领不菲利息。记者在当地采访时了解到,2012年时,苏庄村所有的征地补偿款都是先打到黄桂林个人账户中,由此造成每个村民都要从黄桂林手中领取属于自己的补偿款。
“全部补偿款加起来有100多万,但黄桂林也不是马上就发给村民。 ”黄大超说,他家的征地补偿款直到今年年初才拿到,“这些钱一年的利息都不得了,哪里去了呢? ”黄大超说,他家的补偿款到手时没见一分利息。
人死之后县纪委反馈调查结果
黄大超称,他们在去年5月首先向镇纪委实名举报了黄桂林。但镇纪委从没向他们进行过任何反馈。为此,去年8月,他们又将材料递交给了县纪委。然而,县纪委的调查结果直到他父亲被打死之后才终于“姗姗来迟”。
记者在这份利辛县纪委今年6月29日下发的处分决定中看到,黄大超举报的事实中,只有4万元扶贫资金被挪用以及违法建房两件事得到了县纪委的部分认可。
利辛县纪委调查认定,黄桂林从4万元村级扶持资金中扣除3000元作为当年利息,并用于其个人开支,交给村民胡某现金37000元。黄桂林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并自愿退出违纪资金3000元,积极协助组织追回胡某某借用的37000元,具有从轻处分情节。
同时,利辛县纪委认定黄桂林非法在承包地上建房,占地面积182平方。最终,黄桂林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我们举报的是每年抽取3000元利息,县纪委认定只拿了一年利息。 ”黄大超说,即便如此,他们举报的其他事项都没有获得县纪委的回复,“比如,拆迁房租补贴被他人冒领,村里集体财产如树木、水井的补偿款不知去向,村里虚报征地面积7亩等问题,纪委都没有回复。 ”
镇领导承认补偿款发放违规
11月12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城关镇滨河办事处书记聂莉核实黄大超举报的内容。聂莉表示,当年负责苏庄村征地拆迁的不是她本人,她对此不太了解。她同时表示,黄大超的举报内容目前由县纪委调查,镇里和办事处不方便表态。
但聂书记承认当年补偿款确实一并发给了黄桂林一人并让其代发,而不是按照政策规定打到村民的个人一卡通里。 “当时征地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抓紧修路,将苏庄的款一并打给了黄桂林,这确实是不规范的操作。 ”
记者了解到,省财政厅早在2009年就明文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包括征地补偿款在内的各项补贴资金正确打录发放到农户银行专用存折上,确保农民群众清楚明白地领到补贴款。显然,利辛县这种做法明显违规。
聂莉同时强调,网上流传的“村支书打死人”的说法有误。她表示,黄桂林从2014年8月就不再担任村支书,“去年选举时,他的候选人资格没有通过审查,并没有参加村两委选举。 ”
黄桂林未能参加选举是否与黄大超等人的举报有关呢?聂莉没有明确表态。
举报事项至今未查清楚
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实名举报原则上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属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要落实专人办理。一般问题在2个月内处理结束;初核案件在3个月内结案;对重要、复杂的案件可延期结案。同时,中纪委也多次表态,对于实名举报案件要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那么为何黄大超等人的举报要等到他们实名举报1年多后才有结果呢?黄大超举报的其他事项是否存在? 12日下午,记者试图就这些疑问采访利辛县纪委,但被一位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办案人员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昨日发稿时,多次拨打该县纪委有关人员电话,都未能接通。
对于父亲被打死,举报事项至今未能完全查清的现状,黄大超颇为愤怒:“我父亲的死我一定要讨个公道,这有法律替我做主。但针对黄桂林的违纪问题,我也一定会追到底。 ”圆圈内为监控摄像头。
父亲去世后,因为担心有人报复,黄大超自费在家门口装上了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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