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七旬老翁,为泄私愤放火烧人房屋。近日,蒙城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之明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69岁的李之明住蒙城县板桥集镇敬老院。李之明和该镇居民周杰民有矛盾,便欲放火烧周杰民房屋。 2010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李之明骑自行车携带事先准备的柴油、打火机和旧棉袄等物,来到周杰民家,将浇过柴油的棉袄放在周杰民门口点燃,周杰民发现后,开门看见李之明站在门口,正把一个塑料桶扔进屋内,房子当时就被点燃,致价值12240元的房屋和其他物品被烧毁。·蔡波蔡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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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蒙城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