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蒙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近20万元赃款分别退还到数位受害人手中,这些受害人均因想钻法律的空子而被人诈骗成功。
三人组团卖地
“忽悠”16万元
2008年9月,邵某经人介绍购买了位于蒙城县城关镇富园社区沙果园村民组的一处宅基地。现场看地时,素不相识的张某和闻某充当中间人称“此地归李某所有,是以前村里的宅基地,李某早些年购得,现欲出售”,两人的这些话得到了邵某的信任。
面对一块没有任何手续的宅基地,仅凭几句话,天真的邵某几天后便与李某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并交付定金6万元,10月1日,邵某再次交付了剩余的10万元购地款。
邵某本以为这块地从此就归自己使用,没对这块土地给予过多关注,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件事于2009年年底发生了。邵某发现,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房屋,房屋主人邵某某称宅基地是其2004年购得,还出示了相关手续,期间他没有委托任何人出售该地,也不知道李某售地一事。邵某这才发现上了当,为了尽量挽回损失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蒙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而后闻某和张某也投案自首。邵某也拿回了自己被骗的16万元。
代办驾驶证
收钱还个人贷款
2009年3月,蒙城市民姜雷的一位朋友告诉他,“有个地方办理驾驶证只要交3600块钱,不需要考试,3个月后可以拿证”,心急又图省事的姜雷便带着钱来到了朋友口中所说的蒙城县长虹宾馆院内找到了王某。
姜雷将3600元钱交到了王某手中,换来了一张没有任何收款单位的收据。三个月后,姜雷拨打王某的手机,手机停机,再次来到长虹宾馆院内,他被告知此人已经消失了一段时间。姜雷顿时懵了,找到当初介绍他来办理驾驶证的朋友,这位朋友也表示无可奈何。姜雷只好选择了报警。
警方调查中发现,2006年至2009年,王某分别以亳州市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学校和蒙城县庄周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名义,为他人代办驾驶证。2009年3月至4月,王某共计收取姜雷等10人3.18万元钱款,但没为他们办理驾驶证,而是用这些钱还了个人房贷。警方提醒,机动车驾驶证应通过车管所的正式考试取得。
(记者 汪玉琼)
新闻推荐
连接省道305线的蒙城县涡河三桥,目前已完成了两头接线的桥墩台施工。为了抢在汛期前全面完成水中主桥墩台的灌注,施工人员在保证航道正常通航的情况下,采用了先进的施...
蒙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蒙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