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有钱上网,蒙城18岁小伙王某居然持刀抢劫路人。为了转移民警的视线,他在犯罪现场故意留下捡来的身份证。近日,蒙城县公安民警根据这张身份证找到破案线索,将正在网吧上网的王某当场抓获。
11月15日,凌晨时分。蒙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女青年丁某报案,当晚23时许,她被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持刀抢走手机一部。
蒙城城关责任区刑警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留下一张四川人石某的身份证。但受害人丁某非常确定地告诉民警,身份证上的照片并不是抢劫者。民警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在故意转移侦查员的侦查视线。
通过调查,现场遗留的身份证上的石某确有此人。经调查发现,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在蚌埠市和蒙城县的几个网吧,有“石某”的上网记录。随后,民警对网吧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11月19日13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网吧上网时被侦查员当场抓获。
今年刚刚18岁的王某是蒙城县乐土镇人。小学四年级辍学后曾到浙江、江苏、北京等地打工。2012年11月,因嫌工资低,王某从北京返回蒙城,闲来无事,每天使用在北京捡到的石某的身份证上网。当日,王某身上的钱已花光,无钱上网,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
讯问中,王某交代,其留下石某的身份证正是为了转移侦查人员的视线,不料被民警慧眼识破,反而把自己更快地送进了监牢。
(于林才 崔小宝 记者 汪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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