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讯 近日,消费者南某到蒙城县工商局投诉,称其9月20日在蒙城县丽都花园某家具批发门市部购买了两张办公桌,价值1100元,当时该店老板承诺保证质量,出现问题包退包换。但消费者使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办公桌桌腿塌陷(非人为原因),造成摆放在办公桌上的玻璃柜摔坏,南某多次到该店反映,但该家具店老板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承诺。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家具店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工商执法人员对家具店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其宣传了《消法》的有关规定,该家具店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面向投诉人南某表达了歉意,并为投诉人免费调换了两个新的办公桌。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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