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李明向记者展示出工记录。
作为政府公益项目,蒙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13年底已经完工,可在此从事过钢架建设的李明等8名农民工却向本报反映,本该给他们的施工回报至今未见踪影,“眼看着就要过年了,难道还要拖欠我们的工钱不成?”
农民工:4万元工钱没拿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蒙城县城南新区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门口,早已在此等候的李明等人向记者反映,作为钢构施工的技术工人,2013年3月份,他们受当地老板刘某之托,到蒙城污水处理厂的二期工地,开始不同时间段的钢构施工。
按照每人每天100元至150元的工钱标准,8名工人本该拿到约4万元的报酬。本来与刘某说好,工程结束后就可以拿到工钱,可一拖再拖,至今半年多过去了,大家一分钱都没有见到。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大家这才跟刘某联系。但刘某却说,他也是受另一个包工头王老板的委托干活,现在王老板没有给钱,他也没有办法。
李明告诉记者,他自己有40天的工钱没有结算,“6000元,这不是个小数目,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呀。”
包工头:需核对后再支付
几经联系,在蒙城当地从事钢构施工的王老板来到现场。据他解释,2013年上半年,他从承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马鞍山市远安市政公司那里,以140万元的总价接下了污泥脱水车间大棚的单体工程。由于当时工期紧,他找同行刘某临时请了几个技术工帮忙,但当时在施工中并没有签署相应细致合同。
王老板认为,李明等人所说的欠约4万元工钱是不对的,他需要认真核对后再支付。王老板承诺,会在本月20日前了结此事。
厂方:必须在年前解决
记者在蒙城县采访获悉,当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同属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该厂徐辉副厂长告诉记者,蒙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作为当地政府公益性项目,由马鞍山市远安市政公司中标承接。对于拖欠农民工工钱的情况,作为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他表示不知情,“马上快过年了,这个问题也必须在年前解决掉。”
昨日下午,李明等人已经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就拖欠工资一事进行了投诉登记。
方帅 本报记者 李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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