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蒙城一车主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资格的人在路上“练手”,被执勤交警发现,结果车主和当事人双双受到处罚。
14日早晨7时许,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区宝塔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淮北牌照的半挂大货车摇晃行驶,便依法拦下。在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的操作很不娴熟,慌乱之中竟然找不到刹车。当民警要求出示行驶证件时,驾驶人周某某却称忘记带了,要求民警给予当场处罚。
民警登录查询系统,并没有找到周某某的信息。难道是无证行车?在民警的追问下,周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来,该车真正的驾驶员是李某,他由于开了一夜的车,困顿至极,心存侥幸,便将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周某某行驶。
鉴于周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而李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则被依法扣分。
·楚保山郁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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